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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福部公告擴大實施HACCP及導入食品專門職業人員(共計公告或修正8項法規)

類別/政府公告
刊登日期: 2018-05-01

 

衛生福利部107.05.01. 公告5類食品業者「應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」、訂定「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」並修正「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」與「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」共計公告訂定或修正8項法規命令、廢止2項公告,實施規模期程及Q&A問答集詳附件。

 

 

 

說明如下:

一、公告5類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

針對須辦理工廠登記之「食用油脂」「罐頭食品」「蛋製品」
「水產加工」及「肉類加工」
等消費層面廣或民生必需產品之5類別食品業者,公告分階段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(HACCP)。另為使法制體例一致化,廢止原先水產加工及肉類加工業之2項公告事項。


二、訂定「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」、
修正「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」與「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」

擴大應置專門職業人員之類別至15類(罐頭食品、食用油脂、蛋製品、麵條及粉條、醬油、食用醋、調味醬、非酒精飲料、水產加工食品、肉類加工食品、乳品加工食品、餐盒食品等15類食品製造業者)透過導入「食品技師」等專門職業人員,專才專用來負責食品製造業之食品安全管制系統、追溯追蹤系統、衛生安全事件緊急應變措施、原材料衛生安全、品質管制、風險評估管控、實驗室品質保證、教育訓練等事項,強化業者生產管理內涵及自律能力。

 

 

 

 

轉載來自: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